12月6日金融一线音书,中国东谈主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分辩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败露,赤峰元宝山农村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背金融统计解决法例、未按法例落实银行结算账户解决法例、未按法例实施反假币解决法例、违背征信解决法例、未按法例实际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受到劝诫,并处罚金东谈主民币114.3万元。
聂某军(时任赤峰元宝山农村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行长)未按法例实际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罚金2.4万元;张某(时任赤峰元宝山农村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谋财务部司理)未按法例实际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罚金1.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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